眉山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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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眉山在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近日,市教体局召集市场监管、民政、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寒假机构治理工作,并针对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预收费管理、合同使用、广告管控、安全隐患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联席会议
▲联合执法检查
从1月18日开始,各区县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寒假期间机构治理工作,并坚决打击变相违规培训行为。
眉山天府新区
东坡区
彭山区
仁寿县
洪雅县
丹棱县
青神县
家长朋友请注意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需要各位家长朋友的积极配合。假期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发展兴趣、了解社会的关键时期。希望您尊重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在假期全面停课。假期如确需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是否符合防疫要求
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请注意机构是否执行“场所码”扫码进入制度,按要求落实人员出行通行时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环境消杀、控制学员数量等工作。
2.正确识别培训机构
请参考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机构信息,或查看机构是否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公开教师信息,教师是否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
3.谨慎选择缴费方式
国家规定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缴费前请对培训项目内容、培训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办法等条款逐项认真查看核实,缴费后要主动要求培训机构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票据。
4.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请依法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修订版),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发现变相违规补课,或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培训,请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市教体局:38195932
眉山天府新区教体文旅局:36061846
东坡区教体局:38296258、38298388
彭山区教体局:37630463
仁寿县教体局:36205552
洪雅县教体局:37411848
丹棱县教体局:37204322
青神县教体局:38813562、3881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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